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生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下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考察、培养与党员发展和学生党员的理论学习教育工作;
3、负责班级考核;学生评优、评奖审核及上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信息采集和学生学籍处理及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各类奖、助、贷等评比、审核及上报等工作;
5、负责学生违纪违规事件的调查、处理、教育,提出初审意见;协助领导处理其他突发事件;
6、负责建立完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对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提出初步意见;
7、负责抓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文明宿舍建设等工作
8、负责新生注册报到、入学教育、军训、素质拓展、文明习惯养成教育等工作;
9、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派遣、跟踪调查与信息反馈以及毕业生招聘会、毕业生典礼、文明离校等工作;
10、协同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及大学生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学术交流、科技创新等活动;
11、完成学工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持学院团委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订学院团委工作规范性文件、团内工作计划;
2、负责学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及教育工作;
3、负责学院团组织建设;负责团员发展、团费管理等工作,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4、负责学生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
5、负责团组织对内、对外交流工作;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6、协助学院教学管理做好学业帮扶、国语帮扶、学风建设;
7、指导学院学生会和社团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8、负责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做好学院网页、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维护,及时报道学生工作动态。
9、负责学院的宣传工作及舆情应急处理;对接校党委宣传部工作;
10、完成上级团委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所带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所带年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测试、建档、宣传和咨询工作。
3、积极配合校教务处开展学院学风建设工作,严明学习考试纪律,加强诚信教育,弘扬努力学习、刻苦拼搏的精神,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
4、深入学生,及时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并克服学习、生活中的疑难问题;定期召开本年级学生干部例会、年级大会。
5、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指导所带年级各班开展有意义的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各类活动。
6、负责掌握所带年级学生党团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学生党团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和选拔培养本年级学生干部的工作,引导学生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7、负责所带年级学生学籍及档案管理。
8、负责指导所带年级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和评先评优等奖励工作。
9、负责所带年级助学扶困、助学贷款的初审、申报工作及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管理。
10、新生年级辅导员负责迎新、军训以及入学教育等相关工作。
11、指导所带年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师资格证的认定。
12、毕业生年级辅导员负责毕业生生源的申报、核对工作;毕业推荐表的发放、核定工作;优秀毕业生推选与评比工作;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就业推荐以及相关其它工作。
13、完成院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办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的学习规律和方法,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和团结、奋进和谐的班风;
(三)每学期按时上报班主任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
(四)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例会,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五)协助年级辅导员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工作,协助年级辅导员做好毕业生实习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六)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上缴学费、住宿费及领取教材;
(七)做好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协助年级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团、学组织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积极协助年级辅导员认真作好各项评优工作,各类单项奖和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九)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会,传达学院的各种相关文件内容;及时了解、解决班级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做好班级记录;
(十)加强学生常规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和校纪校规;
(十一)深入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学习和生活情况,主动关心学生,积极开展个别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与家长沟通并在班主任手册做好详细记录;
(十二)组织学生按时打扫本班教室卫生、环境区、宿舍卫生,保持良好状况;
(十三)按时下宿舍了解学生状况,并在宿管科做好登记;
(十四)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的综合考评工作和学生操行分的评定工作;
(十五)组织和带领本班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院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按学院规定,认真填写班主任手册,每月末交学工办核查。
版权所有 昌吉学院 新ICP备19000538号-1 新公网安备 6523010265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