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15 浏览量:
昌吉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昌吉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我院已完成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成绩与体检、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
(一)考核成绩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21日
(三)监督电话:昌吉学院人事处:0994-2323509
昌吉学院纪检委:0994-2354053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3年3月16日
考生须于所在地(州、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所在地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执行(参照附件2)。并于3月18日前将体检结果原件报送至二级学院负责人处。
(二)注意事项
1.考生请将最高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证件页,最高学历学历认证(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并A4纸单面打印)及学位认证(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并A4纸单面打印)统一交至二级学院联系人。
2.所收取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将用于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使用,未提交考生须提交情况说明。
3.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6.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与二级学院联系人,勿做X光检查。
7.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完后将检查报告交回体检中心。
8.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个人发票联系医院领取。
三、考察安排
昌吉学院将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因考察不合格、自行放弃考察或未如期按公告要求提交考察材料等情况导致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一)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所需材料
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考生,需如实填写《昌吉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3),并开具本人家庭社会关系相关情况证明,同时转递个人档案。
(三)考察表填写要求
1.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填写意见;
2.待业人员由居住地街道或辖区派出所填写意见;
3.已参加工作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填写意见;
4.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等人员由居住地街道或辖区派出所填写意见。
(四)考察材料上报方式及时间
1.考察材料中《昌吉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和本人家庭社会关系相关情况证明,考生请于2023年3月18日前交至二级学院联系人处。
2.考察材料中个人档案请于2023年3月18日前寄出,寄出后请将快递单号拍照并以“2022年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档案-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后发至邮箱849754200@qq.com。
邮寄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9号昌吉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8311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岳老师,0994-2323509。
因考生未按时发送材料造成考生考察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1.昌吉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公示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
3.昌吉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昌吉学院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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