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10 浏览量:
根据《昌吉学院2020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昌吉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B3002岗位递补人员体检安排》,目前我院已完成递补人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示,并将考察安排进行公告。
一、体检结果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8日
监督电话:昌吉学院纪检委 0994-2354053 陈老师
二、考察安排
昌吉学院将对体检通过的考生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因考察不合格、自行放弃考察或未如期按公告要求提交考察材料等情况导致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一)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所需材料
体检通过的考生,需如实填写《昌吉学院2020年度面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2),并开具本人及两代以内近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提交个人档案。
(三)考察表填写要求
1、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相关组织填写意见;
2、历届毕业生由居住地街道或辖区派出所填写意见;
3、已参加工作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填写意见;
4、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等人员由居住地街道或辖区派出所填写意见。
(四)考察材料上报方式及时间
1、考察材料中《昌吉学院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察表》和本人及两代以内近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请在2020年11月13日18:00前交至昌吉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994-2323509谢老师
2、考察材料中个人档案请于2020年11月13日前寄出,寄出后请将快递单号拍照并以“编制内第三批档案-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后发至邮箱240154731@qq.com。
邮寄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9号昌吉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831100
联系电话:0994-2354152韩老师
因考生未按时发送材料造成考生考察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
附件一:昌吉学院2020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B3002岗位递补人员体检结果及进.xls
附件二:昌吉学院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察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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