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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公...

发布日期:2021-12-17 浏览量:

昌吉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考察公告(第三批次D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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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昌吉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次)》,我院已完成管理岗(D2101)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与试工环节。现将管理岗(D210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工成绩、折合成绩、总成绩予以公示,并将体检、考察工作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成绩公示

(一)成绩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7日-12月27日

(三)监督电话:昌吉学院人事处:0994-2323509

昌吉学院纪检委:0994-2354053

二、体检安排

(一)集合时间:2021年12月20日周一上午9:00

集合地点:昌吉学院新校区正门(世纪大道南9号)

(二)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一寸照片(无底色要求,背面粘贴双面胶),最高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证件页(使用透明文件袋收纳)并佩戴口罩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集体前往体检医院。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请考生准时到达集合地点。

2.所收取的最高学历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将用于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使用,未提交考生须提交情况说明。

3.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6.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与人事处工作人员王老师,勿做X光检查。

7.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完后将检查报告交回体检中心。

8.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个人发票联系医院领取。

三、考察安排

昌吉学院将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因考察不合格、自行放弃考察或未如期按公告要求提交考察材料等情况导致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一)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察所需材料

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考生,需如实填写《昌吉学院2021年同职级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3),并开具本人及两代以内近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转递个人档案。

(三)考察表填写要求

1.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相关部门填写意见;

2.待业人员由居住地街道或辖区派出所填写意见;

3.已参加工作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填写意见;

4.个体经营者和灵活就业等人员由居住地街道或辖区派出所填写意见。

(四)考察材料上报方式及时间

1.考察材料中《昌吉学院2021年同职级工作人员考察表》和本人及两代以内近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请在2021年12月24日17:00前交至昌吉学院人事处张老师,联系电话:0994-2323509。

2.考察材料中个人档案请于2021年12月28日前寄出,寄出后请将快递单号拍照并以“2021年同职级管理岗工作人员档案-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后发至邮箱240154731@qq.com。

邮寄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9号昌吉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8311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老师,0994-2354152。

原编制内考生若无法按期转递档案,须于2021年12月24日前提交由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及预计转递时间,情况说明交至人事处韩老师,联系电话:0994-2354152。

因考生未按时发送材料造成考生考察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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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昌吉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职级待遇工作人员(D2101)总成绩公示及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查项目(参照).pdf

附件3:昌吉学院2021年同职级工作人员考察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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